油麻地兩單位闢毒窟 拘3男1女檢值20萬貨

黃大仙區執法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,於昨日(3日)下午約4時,在油麻地砵蘭街搜查兩個單位,搜出約325克懷疑冰毒、57克懷疑可卡因、約10克懷疑氯胺酮、13克懷疑大麻及一批可用作吸食毒品的器具,行動中檢獲的毒品市值約20萬港元。人員經初步調查,分別以涉嫌「藏有危險藥物」、「藏有工具可作吸食用途」及「販運危險藥物」,拘捕3名男子及1名女子(39至63歲),他們已被扣留調查。

參與3處暴動認罪 青年囚52月

【明報專訊】現年30歲男子於2019年先後參與在沙田、黃大仙及荃灣的暴動,昨於區域法院承認3項暴動罪。案情顯示他被捕後,警方從他手機發現曾於Telegram聊天群組,炫耀自己在暴動現場用彈叉射中一名警察的嘴,令對方撤退,以及向友人發送暴動的新聞照片,指相中一名用網球拍將催淚彈擊回警方的示威者就是他。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管有20張八達通卡及逾150張禮券,為策劃暴動的人代為保管物資,須加重刑責,另考慮他認罪,最終判監52個月。

被控2019年三度參與示威 外賣員認暴動罪判囚52個月

任職外賣員的男子涉嫌在2019年7至8月間,分別參與3次反修例示威,最終均演變成暴動。該漢及後被捕並被控3項暴動及1項襲警罪,他今日(3日)於區院承認當中3項暴動罪,被法官張潔宜判處監禁52個月。張官指判刑須具阻嚇性,又指判處年輕人長期監禁對他及社會均屬悲劇,但需打擊該些犯罪行為,監禁屬唯一選擇。30歲被告黃紹榮,他原被控3項暴動罪及1項襲警罪,他承認3項暴動罪,餘下控罪則獲准於法庭存檔。控罪指他於2019年7月14日,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第1期3樓中庭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;於同年8月5日,在九龍龍翔道黃大仙廟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;及於同年8月25日,在荃灣近楊屋道與禾笛街交界處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。法官指被告承認有協助他人準備遊行,顯示有一定預謀。每次暴動參與人數達數百人,被告等亦有向執法人員使用武器,但並無使用汽油彈,故暴力程度為中等。另外被告曾提其他示威者準備八達通及禮券等,為參與者提供利益。法官以每罪監禁54個月作量刑起點,因被告曾使用武力及向利誘示威者而加刑6個月,在被告認罪及考慮整體罪責後,法官判處3罪共囚52個月。案情指,被告先在在2019年7月14日參加了沙田新城市廣場的暴動,有閉路電視片段拍到被告曾將雨傘及白色圓柱狀物品擲向執法人員,並腳踢人員背部;同年8月5日,被告又參與黃大仙龍翔道堵路,最終演變成暴動;8月25日,被告又參與荃灣楊屋道與禾箇街交界附近築起路障事件,事件演變成暴動。片段顯示被告手持衝浪板及網球拍,站在示威者前排,並一度舉起網球拍,將催淚彈擊向執法人員防線。被告於事發後數天被捕,被搜出持衝浪版等物品,且有12張八達通及157張禮券。案件編號:DCCC 593/2022

彩虹邨女子墮樓 送院返魂乏術

彩虹邨有人墮樓。今午(2日)5時許,一名女子從白雪樓高處墮下,倒臥地面奄奄一息,街坊發現報案。救護員奉召到場,將昏迷事主送聯合醫院搶救,惜最終不治。人員於現場沒有檢獲遺書,相信姓周(36歲)事主從上址一單位墮下,其輕生原因有待調查。防止自殺求助熱線: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: 2389 2222生命熱線: 2382 0000明愛向晴軒: 18288社會福利署: 2343 2255撒瑪利亞會熱線(多種語言): 2896 0000東華三院芷若園: 18281醫管局精神健康專線: 2466 7350利民會: 3512 2626賽馬會青少年情緒健康網上支援平台「Open噏」: http://www.openup.hk

網絡熱話︱黃大仙公屋防煙門常傳開關聲 房屋主任教住戶咁裝CCTV發現驚人真相

年近歲晚要小心門戶。有黃大仙樂富邨的居民在網上發文,指近日經常聽到屋外的防煙門開關聲不斷,向房屋署查詢後,署方指可於鐵閘內安裝閉路電視(CCTV),結果住戶發現有陌生男子經常在單位外張望,提醒街坊要提高警覺,多留意門口有否被留下記號。 最新影片推介: 該名樂富邨居民在Facebook群組「公屋討論區」 發帖 指,指近日發現屋外多了陌生人出入,經常聽到防煙門開開閂閂,及後向房屋署主任查詢,可否自行裝閉路電視,對方回覆「只要裝鐵閘內就可以,不要伸出閘外」,於是樓主將閉路電視鏡頭綁在鐵閘上,終於找出真相。 樓主表示,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後發現,「成日有2個男人,會走去我門口同其他單位周圍望,唔知想搵乜嘢咁」。他續說,樂富邨每座大廈均有類似情況,因此才發帖呼籲街坊,「年近歲晚,大家真係要小心」。 網民:留意門口有無踩線記號 帖文引起網民熱議,有街坊透露亦遇過同類事情,「試過3點拍我家門,但開門無人,過一會我即刻望落樓下,有個男人望住我家」、「朋友影到有人走嚟試開鐵閘」。 有網民提醒應多留意門口,有否被人留下記號,「曾經有幾位獨居人士門口,俾人貼咗好細粒的貼紙作記號」,亦指不要依賴大廈保安,「樓下班保安員現在無王管,無掩雞籠任人自出自入唔使登記,開工時間只顧買餸煮飯玩手機」。 神秘「踩線」符號解碼法 過往有不少網民發現單位外出現疑似賊人「踩線」符號,早前WhatsApp曾瘋傳有關符號的解碼方法,該兩個符號可分別解讀為「--」即早上晚上均無人在單位內」,以「-+」則代表早上無人,晚上有人。 ▲ 網傳踩線意思。(網上圖片) 雖然該則WhatsApp寫明乃警方提醒大眾的信息,但TOPick曾翻查資料,暫未找到警方有關的告示,因此解讀內容未經核實,只供參考。 除了本港出現疑似賊人「踩線」的符號外,其實內地近年也曾發生多宗入屋盜竊事件,同樣有各種不同的「踩線」符號率涉在內,《人民網》曾解構內地的踩線符號意思: ▲ (網上圖片) 到底賊人是如何踩線的?以下綜合賊人踩線手法: 1. 以傳單看線索 有賊人會觀察單位的廣告傳單,若門縫的傳單過多,代表戶主有一至兩天沒有清理,從而判斷戶主一家外出。 2. 以藉口試探 亦有賊人或會以查煤氣錶等籍口拍門,或打電話試探。他們或會在電話中裝作打錯,以得知此戶有沒有人在。 2016年時,葵聯邨、馬鞍山、香港仔石排灣邨多個屋苑亦層出現「神秘符號」,當時有葵聯邨居民表示,有可疑人在走廊徘徊,上前質問來意,可疑人只道:「搵單位囉!」 3. 小心防盜鎖 要提防賊人,當然要有堅固的防盜鎖。不過即使有鎖家門也不等於一定安全,2011年網絡亦曾傳出「錫紙開鎖法」。 消委會15年曾調查市面上的19款電子鎖,開鎖方式主要分為密碼、感應卡、指紋及鎖匙4種,價格由1,280至5,260元。當中有13款附有「防恐慌設計」,即使門上了鎖,室內的人只需按下門柄便可解鎖,但只有兩款Yale的電子鎖另設安全按鈕。消委會指,設計有機會被賊人利用,如將一張膠卡套入門縫,膠卡上剪有一個洞來套住門柄,「只要一扯,便可開門」。 消委會建議,安裝此類鎖的用戶可在大門四邊加裝防火及隔煙門條、自動門底。 【爸媽必Follow】全新TOPick親子IG現已推出!立即睇︰ https://bit.ly/3BN0C4s HKET App已全面升級,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、健康、娛樂、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影片。立即下載︰ https://onelink.to/f92q4m 責任編輯︰王明芳

新蒲崗過路男捱綠Van撞 倒地受傷

今日(2日)早上7時53分,一輛專線小巴沿新蒲崗爵䘵街行駛,當轉入康強街時撞倒一名過路男子。事主倒地受傷,幸仍然清醒,其後由救護員送院治理,警方正調查意外原因。

黃大仙公屋防煙門頻傳開閂聲 房屋主任教咁裝Cam 事主影到這可怕情況:「歲晚真係要小心!」|Juicy叮

有黃大仙樂富邨公屋居民,在網上發帖,表示近日門外,成日聽到防煙門開開閂閂的聲音。他在查詢房屋主任後,自行裝Cam(閉路電視),「結果真係比(畀)我影到……」他透露了捕到的可怕情況,因此出帖呼籲公屋居民:「年近歲晚,大家真係要小心!」他又公開了房屋主任教路如何裝Cam,才合乎規定。事主上周四(28日),在公屋討論區FB專頁發帖,以下是他細述的情況,事主的帖文,更引出其他公屋網民,分享更驚嚇的同類險事:「嗰次堅驚!」 事主透露他住在黃大仙樂富邨,有網民查詢是哪一座(樂富邨有11座),事主即回覆:「座座都會有㗎。」有網民呼籲事主,將事件向房署報告,「直接攞條片問房署點睇。」有網民建議報警,「報警備案得唔得。」帖文引發網民熱議,「呢輪好多。」「每到年尾就係咁……大家小心。」「睇吓門口有冇記號。」「年年啲屋邨都係咁~~所以一定要小心。」「已經要冬防了。」—-《星島頭條》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,請立即更新,瀏覽更精彩內容:https://bit.ly/3yLrg

黃大仙公屋檢值750萬毒品 21歲仔與父母被捕

港島總區執法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,昨日(29日)晚上約8時在黃大仙展開代號「捍衛者」的打擊毒品行動,突擊搜查區內一公屋單位。行動中,人員在單位內檢獲約15.5公斤懷疑氯胺酮及一批懷疑包裝毒品工具。人員遂拘捕單位內一名21歲本地男子、其63歲父親及46歲母親,涉嫌「販毒」。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750萬港元。該名21歲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,其父母則獲保釋候查,須於2024年1月下旬向執法部門報到。

慈雲山車房爆炸案 遺孀獲賠逾72萬

【明報專訊】慈雲山一間車房於2015年4月26日發生石油氣缸爆炸,釀成3死多人受傷。肇事車房技工2020年被裁定3項誤殺罪成,判囚8年。兩名死者由家屬代表入稟,向該名技工及同在事件中死去的車房東主追討損失。其中一名死者為61歲男的士司機,暫委法官周偉倫昨於區院頒令,兩名被告須向死者遺孀賠償逾72萬元,當中已包括喪親之痛的賠償、對死者的經濟依賴損失及殮葬費。

【爆炸索償】慈雲山車房爆炸的士司機身亡 遺孀獲判賠償逾72萬

2015年慈雲山車房發生爆炸案,車房東主、的士司機及車房毗鄰玻璃店女東主身亡。的士司機遺孀早前入稟向車房東主及技工索償72.7萬元,雙方只就賠償額作爭議,車房東主一方認為賠償金額為33.9萬元。區域法院暫委法官今(29日)頒下判詞指,接納原告說法,裁定遺孀獲償72.7萬元。   原告為死者陳錦波(終年61歲)的遺產管理人高少然(譯音),答辯人為技工黎駿豪(41歲)及車房東主胡漢偉(47歲)的遺產管理人曾頴詩。黎缺席聆訊,車房東主一方則由律師代表。   答辯人已承認責任部份,雙方只就賠償額作爭議。原告要求索償72.7萬元,其中喪親之痛及殮葬費為50萬及7.2萬,雙方並無爭議。原告就過往及將來損失之受養金額索償共逾50萬元,答辯人則認為是11.7萬元。   法官指原告證供指死者原任職私人司機,至2005年轉任自僱的士司機,月入約2萬,每月給予平均5,000元原告作為零用錢。原告指死者一向身體健康,若非意外身亡,或會當的士司機至70歲,因此應由事發至2023年8月期間計算損失共100個月。 答辯一方則認為,2019年社會動盪及後之疫情,令的士司機收入大減,死者或會因此於65歲退休,故此計算損失應至2018年8月即共39個月,並質疑原告未能提供文件證明。   暫委法官認為死者與客人及給予妻子零用錢均以現金交收,沒有文件證明之批評並不公允。根據運輸署數據顯示,2015年的士司機平均收入為3.3萬元,法官認為原告指死者生前每月收入為2萬並不屬高估,認為死者若非身故,將續每月給予5,000元零用錢妻子。   對方次答辯人之說法,法官認為欠缺解釋和邏輯。從運輸署數據可見2019年社會動盪對的士司機收入沒有影響,疫情亦只令收入下跌約10%,及後已恢復至2019年水平。法官不認為收入下跌10%,會影響退休安排。況且的士司機並沒有特定退休年齡,65歲或以上人士並沒有被禁制領駕駛執照或任職的士司機。   法官指死者生前選擇當自僱的士司機,顯示他有意圖年屆65歲退休年齡時繼續工作,原告指死者工作至70歲亦只為申索而提出,死者若在世很可能會繼續工作,因此法官接納原告之申索,頒令原告獲償共72.7萬元。   事發於2015年4月26日,陳駕駛涉案的士與妻子外出為即將結婚的女兒派帖,期間發現駕駛不順暢,遂將的士駛往肇事的慈雲山孖鏡車房檢查。黎檢查的士石油氣泵期間發生爆炸,釀死3死9傷。黎被控3項誤殺罪,控方指其不符合資格維修石油氣泵,經審訊後黎被裁定罪成,被判監8年。 HKETAPP健康台更多都市疾病影片: https://bit.ly/3cNFwr7 hketApp已全面升級,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、健康、娛樂、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Video。立即下載: https://bit.ly/34FTtW9   記者:林育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