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明報專訊】青衣長亨邨及黃大仙竹園北邨昨分別有單位失火,其中長亨邨亨俊樓起火單位獨居七旬男戶主疑吸入濃煙後暈倒,送院搶救,情况危殆。
港聞
【明報專訊】青衣長亨邨及黃大仙竹園北邨昨分別有單位失火,其中長亨邨亨俊樓起火單位獨居七旬男戶主疑吸入濃煙後暈倒,送院搶救,情况危殆。
黃大仙竹園北邨蕙園樓15樓一單位,今(13日)下午近3時,消防接獲多個報告,指單位起火冒煙,消防到場出動一喉一煙帽隊撲救,樓上約300名居民疏散到地面,當中不乏長者。其間起火單位男住客走火時鎅傷腳,即場接受治理。消防正調查起火原因。
今日(13日)下午約3時,當局接獲多人報案,指黃大仙竹園北邨蕙園樓有單位閉門失火,並且冒出大量濃煙。消防接報趕至,迅速開喉灌救,未幾把火勢撲熄。涉事單位姓潘(66歲)男戶主返家時,開門赫見發生火警,嘗試救火期間腳部被燒傷,另有160名街坊在火警期間須疏散至安全地方暫避。潘經現場治理後,毋須送院,人員經初步調查後,不排除有電線短路肇禍,惟實際起火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。
今午(13日)1時12分,一輛拖架沿九龍塘窩打老道天橋往獅子山隧道方向行駛,至浸會醫院對開時,運載的工程組件由拖架上翻落行車線,尾隨私家車司機見狀慌忙將車煞停,惟仍遭工程組件擊中車頭,幸事件中無人受傷。意外後,拖架司機落車視察狀況,正在場助查意外原因,現場交通受阻。
黃大仙翠竹花園,今(13日)清晨近6時,屋苑外一個保安更亭被人淋潑白油,保安報警求助,更亭的玻璃窗及地面遺下油漬。據悉,事發後一名年約30多歲男子逞兇後截乘的士逃走。警方將案列刑毀,正調查事件。
黃大仙區執法人員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,今日(9日)約下午4時在土瓜灣樂民新村樂德樓截查一名男子,在其身上檢獲約10克懷疑海洛英。其後,人員搜查該男子的住宅單位,並於單位內檢獲約42克懷疑海洛英。行動中檢獲的毒品市值共約5萬港元。經初步調查,該名60歲姓姚本地男子涉嫌「販運危險藥物」被捕,現正被扣留調查。
今日(9日)下午2時許,兩名少年在沙田大老山一帶行山,當行至芙蓉泌附近時迷路,遂報案求助。救援人員接報後,於大老山隧道行政大樓對開集合,然後登山搜救。據悉,二人今晨於將軍澳寶林出發行山。
一名護衞公司職員,於2020年9月在將軍澳港鐵站的銀行櫃員機工作時,突被其前同事以利刀襲擊並刺向頸項,其他同事阻止時,亦被該疑兇襲擊,疑兇最後成功逃離現場,該名職員則傷重不治。該名死者前同事最終被捕,被控1項謀殺及1項襲擊罪,他否認控罪但承認誤殺,惟不被控方接納,案件隨即開審。據控方陳詞指被告於案發前兩日曾找過死者向他叫罵,其後更曾到家品店買刀,並用以襲擊死者。被告張文港(34歲)案發時任職巴士司機,他被控於2020年9月1日,在香港謀殺李詠豪(當時34歲)及於同日在港鐵將軍澳站11號鋪襲擊男子劉寶榮,致造成他的身體受傷害。據控方開案陳詞指,被告與死者先後在衞安有限公司工作,2人分別於2018年及2019年離職,但死者於2019年10月重新入職。該公司負責恆生銀行在港鐵站的櫃員機的運鈔及維修工作,死者亦要協助運鈔等。控方指案發前兩日,死者乘坐公司車運鈔,該車輛駛至亞皆老街及西洋菜街交界等候交通燈轉燈時,被告突然出現,並拍打該車的玻璃及指罵死者。同日傍晚,被告到他居住的順天邨一間家品店購買了一把鋼刀。直至案發當日被告如常上班,至下午他返家換衫,其後戴着口罩、鴨舌帽且背着背包離開家中,並到不同的港鐵站。控方播放當日下午港鐵樂富站的閉路電視片段,顯示案發前被告曾於該站徘徊。控方指其後被告出現在將軍澳港鐵站的恆生銀行櫃員機旁,並從背包拿刀襲擊正在工作的死者。控方播放涉案的片段,見到被告用刀刺向死者的頸項,死者倒地,他的兩名同事想阻止被告繼續襲擊,期間被告曾揮拳襲擊其中1人,混亂間被告逃去但留下一隻鞋及一隻襪,涉案兇刀亦留在站內。控方指死者其後證實死亡,死因為刀傷致死。案件編號:HCCC 221/2021
今晨(8日)7時許,一名14歲女童在慈雲山毓華街一扶手電梯上,懷疑被一名男子以手提電話偷拍裙底。執法人員接報到場,經初步調查後,以涉嫌「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」拘捕一名姓麥(30歲)男子,他已被扣留調查。
曾任職衛安(Guardforce)解款員的巴士司機,涉於2020年9月在港鐵將軍澳站揮刀襲擊一名前同事,致對方昏迷不治。巴士司機被起訴謀殺和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共兩罪,案件今(8日)於高等法院開審。控方開案陳辭表示,被告案發前兩日找上死者,隔著車窗指罵死者。庭上透露被告否認謀殺罪,但承認誤殺罪,惟不獲控方接納。 被告張文港(現34歲)被捕時任職巴士司機。控方開案陳辭表示,被告和死者李詠豪(終年34歲)曾在衛安共事,死者於2019年3月辭職,逾半年後重新入職,被告則於2018年6月離職。兩人的職責包括押送錢箱、維修銀行櫃員機等。 控方表示於2020年8月30日、即事發前兩日,被告已經從衛安離職,改任巴士司機。事主乘坐公司車輛時途徑旺角亞皆老街和西洋菜南街交界,被告突然上前拍打車輛窗戶,向事主大叫。當日下午,被告就在觀塘一間家品店購買鋼刀。 兩日後,被告返回觀塘寓所更換衣服,不久戴著口罩和帽子離開寓所,前往不同港鐵站觀察,包括樂富站。控方在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,顯示被告出現在將軍澳站的櫃員機旁,從背包取出長刀襲擊死者的頸部,死者隨即倒地。控方表示,死者的同事嘗試制服被告,被告揮拳襲擊一人後逃去,現場遺下一隻鞋和涉案長刀。控方稱根據化驗報告,死者因身中刀傷致死。聆訊明(9日)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