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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刀刺前同事頸致死 34歲漢謀殺及襲擊罪成 明日判刑

一名護衞公司職員,於2020年9月在將軍澳港鐵站的銀行櫃員機工作時,突被其前同事以利刀襲擊並刺向頸項,其他同事阻止時,亦被該疑兇襲擊,疑兇最後成功逃離現場,該名職員則傷重不治。該名死者前同事最終被捕,被控1項謀殺及1項襲擊罪,他否認控罪但承認誤殺,惟不被控方接納。案件經開審後,由6女1男組成的陪審團今(23日)經退庭商議約3小時後,一致裁定兩罪均罪成。法官陳仲衡指需時考慮辯方呈上的求情信,並押後至明天(24日)判刑。被告張文港(34歲)案發時任職巴士司機,他被控於2020年9月1日,在香港謀殺李詠豪(當時34歲)及於同日在港鐵將軍澳站11號鋪襲擊男子劉寶榮,致造成他的身體受傷害。單身的被告曾於2019年因1項襲擊罪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辯方求情指被告因被裁定謀殺罪成,明白只有唯一的判刑選項,但希望判刑可與襲擊罪同期執行,並呈上被告中學老師等的求情信。控方案情指,被告與死者先後在衞安有限公司工作,2人分別於2018年及2019年離職,但死者於2019年10月重新入職。該公司負責恒生銀行在港鐵站的櫃員機的運鈔及維修工作,死者亦要協助運鈔等。案發前兩日,死者乘坐公司車運鈔,該車輛駛至亞皆老街及西洋菜街交界等候交通燈轉燈時,被告突然出現,並拍打該車的玻璃及指罵死者。同日傍晚,被告到他居住的順天邨一間家品店購買了一把鋼刀。案發當日被告如常上班,至下午他返家換衫,其後戴着口罩、鴨舌帽且背着背包離開家中。被告先在樂富港鐵站徘徊,其後再在將軍澳港鐵站的恒生銀行櫃員機旁現身,並從背包拿刀襲擊正在工作的死者。他的兩名同事想阻止被告繼續襲擊,期間被告曾揮拳襲擊其中1人,混亂間被告逃去但留下一隻鞋及一隻襪,涉案兇刀亦留在站內,整個過程均被閉路電視拍下。死者其後證實死亡,死因為刀傷致死。案件編號:HCCC 221/20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