慈雲山慈正邨有單位天花自3年前起出現滲水問題,以致天花發霉、石灰剝落,範圍遍及全屋,嚴重影響屋主起居生活,更害怕天花剝落時或遭壓傷。事後即使曾向房屋署反映,仍於事無補,最後只換來當局轉交公證行調查報告,指 「沒有滲水,房屋署不需要負責 」等答覆,惟事主指說法有出入,質疑當中有包庇之嫌。投訴人李先生現居於慈正邨正怡樓一單位,他指上層單位在2020年完成裝修後,不久後便發現其單位天花有滲水問題發生,包括天花發霉、石灰剝落等,影響範圍更遍及全屋,睡房、洗手間、廚房無一幸免,嚴重影響日常起居生活及煮食,甚至害怕天花剝落時遭壓傷,惟有關問題至今仍未獲妥善解決。李續稱,曾就事件先後多次尋求裝修師傅協助,師傅以電子濕度測量儀檢查天花濕度,結果測出18至19度,屬不正常水平,更指出單位天花出現剝落、發霉與上層單位滲水有關,並指「上層好明顯無鋪防水」。至於房屋署獲悉事件後,亦曾派出職員及工程承辦商到上址檢查,但及後在回信至事主時稱,檢查中並未發現上層單位有曾改動地台及外露喉管滲水,甚或經測量儀檢查天花濕度後,亦發現全部均低於13度,屬正常水平。李生續透露,房屋署又委託公證行對事件進行調查處理,並引述公證行調查報告,指出其單位天花沒有滲水,故事件非署方責任。不過,他對報告結果卻存有質疑,指公證行從未有派出職員到單位檢查,不解為何報告仍可果斷說出事件與上層單位滲水無關,甚或與房署無關等說法,認為當中有為該署包庇之嫌,故在上月曾去信公證行要求解釋,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覆。他批評署方說法與事實有所出入,並強調自行委託的裝修師傅在上址檢查時,當中所使用的電子濕度測量儀均與署方相同,故對天花濕度結果不一感到不解;他又指,上層單位進行裝修期間,曾因噪音問題到上址了解,當時正親眼目睹有關單位的地台曾進行改建,「廚房、廁所地台已經起晒啲磚」,故事主對署方說法存有保留及質疑。房署發言人表示,根據記錄,慈正邨屋邨辦事處2021年8月首次接獲事主投訴,已即時安排工程人員到其單位檢查,並使用電子濕度測量儀量度天花濕度,確認其單位並沒有滲水。至2022年11月開始,辦事處再次收到事主多次投訴,職員亦即時安排人員到其單位及上層單位作多次檢查,除觀察周邊環境及檢視喉管等單位設施外,工程人員亦再次以儀器測試事主天花濕度,結果證實天花濕度正常,而經視察後亦確認上層單位並無改動。辦事處在今年4月曾將個案轉交公證行跟進。公證行5月曾到上址實地調查,同樣未有發現事主單位天花有滲水情況,並已回覆事主調查結果。辦事處一直積極跟進,最近一次的檢查日期為今年9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