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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許酌情阻街 不公平惹不滿

新一屆特區政府致力改善地區市容,委派副政務司司長統籌跨部門,清理街道雜物,「俾返條路」市民行,連月來的行動,成績有目共睹,不少後巷黑點經掃蕩後,不再堆滿雜物,而各部門亦加強巡邏,令商販不敢公然把貨物擺放行人路上。除了加強執法,立法會上周三三讀通過修訂條例草案,店舖阻街的罰款由1500元加至6000元,以加大阻嚇力。然而,本報今天報道指出,全港有五個地方被列為「酌情容許範圍」,除了讓商店貨品可以擺放門前一定位置,更出現亂放阻街情況,與政府大力改善市容的總方面,出現嚴重的逆差。

據法例定出,為了保留個別地區特色,容許旺角花墟、奶路臣街、牛池灣村、屯門新墟及置樂等五處,擁有「酌情容許範圍」,貨物可擺出舖前2.5呎至5呎,其中花墟可擺出舖前3呎。但記者在花墟發現,不少商店把大量貨品放在可容許地區以外,甚至有雜物阻塞後巷和走火通道,反映商店不止享受酌情的好處,更加違規濫用,把阻街當成常態。而數個地區獲酌情容許,其他地區則要嚴守法例,亦引起不公平的質疑。當局要作出檢討,是否維持酌情容許區,同時也要加強檢控濫用酌情好處的商戶。